評論:哈爾濱塌橋事故調查自說自話
19日下午,哈爾濱市政府公布了“8.24”三環(huán)路群力高架橋洪湖路上行匝道特大交通事故的調查結果。事故性質為由于車輛嚴重超載而導致匝道傾覆、車輛翻落地面,造成人員傷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據專家組分析意見、檢測檢驗機構檢驗結論和調查組調查取證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王志武駕駛超載貨車,勘定張會波、劉國東駕駛擅自改變外形和技術數據的嚴重超載車輛,在121.96米的長梁體范圍內同時集中靠右行駛,造成鋼混疊合梁一側偏載受力嚴重超載荷,從而導致傾覆。
對肇事車輛相關人員移送哈爾濱市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理。對雙城市交警大隊蘭陵中隊,新興中隊及哈爾濱市公路管理處交由市監(jiān)察局嚴肅問責。對吉林省德惠市路政段在超載貨車處罰過程中存在的違規(guī)問題,將呈請黑龍江省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向吉林方面通報并由其依據有關規(guī)定調查處理。
間接原因1、8月24日雙城交警大隊蘭陵中隊和新興中隊沒有發(fā)現事故車輛經過其管轄路段。
2、哈爾濱市公路管理處對上級抽調執(zhí)法人員增援京哈公路改造工程王崗鎮(zhèn)路段的要求考慮不周。八名執(zhí)法人員全部從京哈公路雙城養(yǎng)路段抽調,致使路政巡查工作出現疏漏。
3、8月23日吉林省德惠市公路管理段對2-4號車進行了處罰,沒有按規(guī)定采取卸載措施。
橋梁受檢樣品均符合設計要求
2012年8月24日5時32分許,哈爾濱市三環(huán)路群力高架橋洪湖路上行匝道垮塌,導致4臺貨車翻落,造成3人死亡、5人受傷。
8月29日,事故調查組委托哈爾濱開發(fā)區(qū)明矩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對三環(huán)路群力高架橋洪湖路上行匝道工程橋梁的墩柱幾何尺寸、墩柱鋼筋保護層厚度及鋼筋間距、墩柱及蓋梁的混凝土強度、墊石的混凝土強度和鋼筋直徑規(guī)格等指標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認定各項指標均符合設計要求。
9月4日,事故調查組委托國家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對傾覆匝道再次進行了檢驗和檢測。經現場取樣,并對混凝土芯樣強度、鋼筋直徑及抗拉力學性能進行測試,于9月12日給出的檢驗結論是:受檢的蓋梁芯樣混凝土強度和蓋梁主筋直徑、屈服強度、抗拉強度、伸長率、屈強比符合要求。
事故調查要回應“百姓常識”
昨日,《人民日報》官博發(fā)表微評論稱:同樣是超載,為何輪胎和車架沒事兒,橋卻塌了;同樣是大橋,為何盧溝橋承重430噸,哈爾濱高架橋卻無法承受420噸?群眾的常識或許未必科學,但既然是調查通報,既然為了懲前毖后,就要回應常識,而非自說自話,籠統(tǒng)給出“各項指標均符合設計要求”的結論。
編輯:ljing
相關閱讀
評論:政府辦公樓何以總成為“超錢”規(guī)劃?
陜西山陽縣公路管理段爆出24人坐擁106間辦公室的超前舉措之后,近日,河南信陽市明港鎮(zhèn)政府耗資3000萬,也打造了一棟10層的豪華辦公樓,被問及為何一個鄉(xiāng)鎮(zhèn)政府辦公樓建設的超過了省部級標準的時候,該鎮(zhèn)的官員的解釋一如山陽縣:超前規(guī)劃才是最大的節(jié)約。【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