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雕塑“審丑”的權力美學
城市雕塑安放在城市的某個特定的空間中,應與安放的環(huán)境空間協(xié)調和諧互相襯托,從而達到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環(huán)境美的作用。另外,要能讓人覺得雕塑的每個不同面都很有欣賞和審美的看頭??墒?,這些年來新建的一些城雕作品中,卻有一些只從正面或作者所說的“最佳角度”去看還勉強可以,從其他任何一個角度去看卻缺乏美感,令人倒胃口的作品,幾乎在全國許多城市都可以看到并且屢屢成為人們的笑柄。
淪為“權力的藝術”
韓國的一項法律規(guī)定每棟大型建筑物的所有者必須留出1%的建設成本用于藝術??墒鞘裁礃拥牟潘闼囆g呢?那就只有留給當地政府的設計委員會去傷傷腦筋了。
《公共藝術》雜志的主編洪勇翰說,這項法律都執(zhí)行15年了,但是成效令人失望。
“超過90%的公共藝術都是有問題的,它們和建筑物根本就毫無關系且毫無形式可言。”他說,“不管怎么說,一點藝術感覺都沒有。整個首爾市有成千上萬的公共藝術品,可是大部分看起來令人消極。”
很多人質疑是否該把一些大型建筑前的大塊金屬、人形雕塑和反射球當作藝術品。因此,大多數情況下很少引起路人的注意。
只有少數城市雕塑是值得一提的。有一家鋼鐵公司花費將近150萬美元請著名的雕塑家Frank Stella制作了《阿瑪貝爾》。很多人要求把它拆掉,因為他們抱怨會生銹。
首爾市的市長吳世勛是一位城市設計的支持者,同時他還是該市美化公司的“開國元勛”。
吳市長稱,這項1%的法律規(guī)定起初還是挺受褒揚的,因為它讓城市變得美麗了。但是,這項法律并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因為是法律強制執(zhí)行,很多人制作藝術品都是為了完成任務,并沒有什么藝術熱情和藝術眼光,”他說,“因此,我們最終很難得到大眾的認可。”
與韓國的以法律規(guī)定藝術不同,中國許多城市本身缺乏針對城區(qū)雕塑總體規(guī)劃審批和管理的嚴格制度,再加上沒有過硬的評審團,所以城市雕塑從立項到上馬顯得相當隨意。“各地應該成立常設機構來把控門檻,但現(xiàn)在我們國家處于城市化建設進程的中途,許多城市急于造城,并沒有在‘上層設計’方面理順機構,所以造成拍板人往往是外行人。”
城雕到底誰說了算?在中國,多數城市并沒有成立包括城市規(guī)劃師、雕塑家、建筑師、風景園林師、美術師等各種工程技術和文化人員在內的專家評審團隊,也沒有制度性的遴選機制,城市公共區(qū)域造什么雕塑常是一兩個官員“拍腦門”的事。
評審過程中往往出現(xiàn)這樣一種狀態(tài),當藝術家拿出自己的作品后,經過一輪一輪的評選,最終送達最高權力者、決策人進行評判時,評選出的結果總與之前的不太一樣,這種“長官意志”就是雕塑家景育民所說的“一個人拍板”,他認為權力介入藝術在中國非常鮮明,在這種情況下,出現(xiàn)了一些不好的雕塑,這是必然的。而元典美術館館長梁克剛也認為城雕存在的問題本質上也是要追溯的“體制問題”,在實際上則體現(xiàn)為“決策”和“交易”問題,最終才是審美上的問題。
編輯:ljing